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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桥西区新华区新乐市

来源:辛集市 时间:2018-9-21

石家庄新乐市年公开招聘名教师公告

  经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新乐市教育局下属中小学及幼儿园。共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情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7月10日至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石家庄市所辖县(市、区)户籍或生源地。

  (7)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8)被正式聘用的教师,一律安排在新乐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最低服务限期10年。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新乐市年度公开招聘教师信息表》要求确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年7月。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年7月10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四、报名办法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河北人才网   报名时间:7月11日9:00至7月17日17:30

  缴费时间:7月12日9:00至7月18日17:3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支付及开具发票。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缴费成功后,有需要开发票的考生请于7月20日至7月21日致电-咨询出具。

  (二)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可再补报其他岗位。取消及减少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会于7月20日公布于河北人才网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7:30登录新乐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7月2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等,满分为分。

  3、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7月29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在新乐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   (二)资格复审

  1、7月31日-8月2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年应届毕业生如学信网不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已签订工作协议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或同意解除工作协议证明。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8月5日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在新乐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8月7日9:00-8月9日17:30,登录新乐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新乐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由考生个人交到体检机构。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七)聘用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河北人才网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聘用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依次予以递补。递补时限有效期为公示聘用结果后两个月内。

  (三)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联系考生以及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特别注意的是,请接近进入资格复审名次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况,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后果自负。

  (五)考生在报名时,有关岗位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公告的工作日咨询时间进行电话咨询(教育局-,人社局-;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附:新乐市年度公开招聘教师信息表

石家庄市新华区关于年选调40名优秀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石家庄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开选调40名在编在岗的优秀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及岗位人数

  河北省范围内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

  岗位为石家庄市新华区所属小学教师40名,其中:小学语文20名、小学数学15名、小学英语5名。

  此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1.2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选调。取消及减少岗位人数的公告于7月19日公布于石家庄市新华区政府网站(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2、在职期间曾获县级以上优秀教师、名师、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或取得市级以上评优课、示范课、观摩课等专业成绩。

  3、年龄在40岁以下(年7月12日以后出生),非常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   报名时间:年7月15日-年7月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调的政策和岗位条件,按规定从石家庄市新华区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石家庄市新华区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提供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及现实表现证明和所获荣誉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现场初步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报名程序(只接受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于7月19日公布于石家庄市新华区政府网站。

  (二)交费

  报名人员需交纳报名费、考务费共55元(报名费10元,考务费45元)。

  (三)面试

  初审合格人员统一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者进行业务能力、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满分为分。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资格复审

  根据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石家庄市新华区政府网站上公布。比例内末位应聘者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教龄较长的。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通过石家庄市新华区政府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需在体检前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工作的证明。如无法提供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再进行选调,并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将调阅其人事档案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到单位处分的人员或不符合《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动办法》调动规定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通过资格复审的拟选调人员,由石家庄市新华区政府网站公布名单并公示7天。公示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拟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调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石家庄市新华区人社局提出调动意见,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办理人事调动、档案、编制、工资、保险、聘用等相关手续。选调人员要服从分配,在分配岗位工作满五年方可流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有关事项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本人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拟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填写报名表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选调程序的任何环节,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特别提示:本次选调的报名时间、地点、条件、程序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如有疑问,请在报名期限的工作日时间进行咨询。

  -(区人社局)

  -(区教育局)

  监督-86952

  附件1.石家庄市新华区年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

  2.关于界定选调优秀教师所获荣誉称号的说明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家庄市新华区教育局

  年7月12日

石家庄市桥西区关于年公开招聘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桥西人才队伍建设,经桥西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桥西区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名、住建执法稽查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16名,公开招聘楼宇经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教师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非国家重点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考生年龄限30周岁及以下(年7月14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考生或国家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不限师范类,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年7月14日后出生);户籍不限。

  2.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所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住建执法稽查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具备以

  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7月14日后出生),户籍不限,本岗位因经常外出执法,适合男性。

  2.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国家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楼宇经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7月14日后出生),户籍不限,本岗位因经常公出,适合男性。

  2、具有国家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相关。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开招聘执法和质量监管工作人员岗位信表》、《桥西区公开招聘金融楼宇经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年7月14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此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石家庄市人社网)(   报名时间:7月14日9:00至7月20日17:00

  缴费时间:7月14日9:00至7月21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支付及开具发票。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报名考务费全部上缴财政专户,缴费成功后,需要开具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7月25日至7月28日工作时间到桥西区人社局房间开具。

  (二)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可再补报其他岗位。取消及减少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会于7月25日公布于石家庄市人社网站,请广大考生适时上网查询。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

  7月31日9:00至8月4日17:0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在石家庄市区,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8月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石家庄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三类岗位分别出题。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等,满分为分。报考执法监管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分。报考楼宇经济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分。

  3、石家庄市桥西区人社局根据统一招聘计划以及笔试成绩按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8月8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在石家庄市人社网站和石家庄市桥西区政府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8月10日至8月11日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西路号石家庄市桥西区振头小学(槐安西路与友谊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笔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学历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报到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已签定工作协议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或同意解除工作协议证明。1寸照片1张(同笔试准考证)。报考教师人员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8月17日9:00至8月18日17:00止,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满分为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社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石家庄市人社网站和石家庄市桥西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七)聘用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石家庄市桥西区人社局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政府网站公布名单并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全程进行严格审查,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聘用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依次予以递补。递补时限有效期为公布招聘录用结果后两个月以内。

  3.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5.聘用人员在已确定的招聘岗位工作,五年内不允许流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将依据《教师法》及有关政策、法规顶格处理。

  6.此公告由石家庄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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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国家重点院校名单

  附件3: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开招聘执法和质量监管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4: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开招聘金融楼宇经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

石家庄市鹿泉区年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岗教师的公告(人)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区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教育强区目标,经研究决定,石家庄市鹿泉区教育局公开引进鹿泉区区外在编在岗教师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鹿泉区区外在编在岗中小学合格教师。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

  2.年龄要求:3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学历要求:中学具备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具备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积极向上,能很好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5.具备相应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6.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或与教师资格证一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骨干教师;

  2.获地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学科优质课评比、多媒体大赛、教师基本功大赛(不含学科单项比赛获奖)一等奖及以上;

  3.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含优秀特岗教师、乡村优秀教师,其他不在此列)、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

  4.高级教师职称者;

  5.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三)特级教师或省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获得者,不论男女,不论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安排

  根据各用人单位编制和学科需求情况,制定岗位需求信息表(详见附件)。

  四、享受待遇

  引进后,安排到缺编用人单位,与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除外),在现有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三年。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鹿泉区教育局(鹿泉区北斗路1号)

  2.报名时间:7月19日---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引进的政策和条件,按规定从鹿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二)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时请携带《年鹿泉区引进区外在编在岗教师申请表》,并提供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及现实表现证明和所获荣誉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石家庄市鹿泉区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鹿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包括说课和答辩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素质、心理素质、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分,其中说课80分,答辩20分。参加考试人员,严禁携带任何工具进入考场。具体专业考试方式、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按年龄由小到大、同等年龄按学历从高到低排序进入体检,同时在鹿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和考察阶段。

  (五)政审和考察

  政审和考察由年鹿泉区引进区外在编在岗教师工作专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区人社局向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工作所在地人社部门发商调函,调取人事档案,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区教育局、人社局要对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及其档案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其人事档案如发现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到单位处分的人员或不符合《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调动规定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拒绝调出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办理相关手续

  由区教育局向工作专组提交专业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鹿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六、注意事项

  (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取消引进资格外;凡不符合引进条件者,一律不予接受,任何学校一律不准先行借调使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近三年有一次未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结果不合格的;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表现的;

  3.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违法犯罪受到司法部门治安、刑事处罚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5.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以现行教师资格申报体检条件为标准);

  6.引进调入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否则予以取消引进资格。

  7.其他不宜引进的。

  特别提示:本次引进的报名时间、地点、条件、程序等,已在本公告中尽可能详细写明,如有疑问,请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日时间内进行咨询。

  --(区教育局)

  监督—(区监察局)

  附件:1.年鹿泉区引进区外在编在岗教师岗位需求表

单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岗位需求人数岗位需求条件中学中学语文6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2.年龄:3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3.学历:中学具备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具备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4.身心健康;5.具备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6.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或与教师资格证一致。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1.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骨干教师;2.获地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学科优质课评比、多媒体大赛、教师基本功大赛(不含学科单项比赛获奖)一等奖及以上;3.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含优秀特岗教师、乡村优秀教师,其他不在此列)、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4.高级教师职称者;5.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三、特级教师或省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获得者,不论男女,不论岗位,年龄放宽到48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音乐中学美术中学历史中学地理中学生物中学政治中学信息技术中学体育1小学小学语文02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品德与生活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计算机小学体育3

  2.年鹿泉区引进区外在编在岗教师申请表

  

  石家庄市鹿泉区教育局

  年7月13日

辛集市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我市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和名额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共招聘工作人员名,其中教育类名,综合类28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情见《辛集市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7月11日至年7月11日期间出生);对在我市(经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教育机构)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4、辛集市户籍,或配偶为辛集市户籍,部分岗位不限户籍;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工作意愿;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辛集市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年7月11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年7月1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年7月10日通过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报名办法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

  报名网址: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报名时间:7月11日9∶00至7月18日17∶00

  交费时间:7月11日9∶00至7月19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元。交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6∶00前,考生到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辛集市市府街1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手续时请携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核定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及时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于7月23日9∶00至7月25日17∶00登录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年7月26日(周三)上午,具体安排为:

  8∶00—9∶30《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或《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考场设在辛集市。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按两类岗位分别出题考试。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

  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分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限时90分钟,满分为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限时分钟,满分为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3)。

  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限时90分钟,满分为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限时分钟,满分为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4)。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于7月31日登录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1日至8月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地点以网上成绩查询时提供地址为准。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为辛集市户籍,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将户口迁出现未迁回的,需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户籍是外地但配偶为辛集市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8月7日9∶00至8月9日17∶00,登录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面试方式:教育类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综合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实行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分。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仍并列,专业(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8月13日公布。体检时间为8月15日,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登录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为了防止人才流失,维护用人单位权益,设定教育类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综合类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内不可向市外事业单位流动,其中教育类岗位也不允许向市内教育系统外事业单位流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终止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处理。聘用到教师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3年内考取,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要求和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在资格复审时出现的空缺岗位,只进行1次递补。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的岗位空缺和本人主动放弃聘用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五)考生在报名时,有关专业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对报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与相关用人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乡镇事业岗位)-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

  1、辛集市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辛集市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问题解答.doc

  3、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doc

  4、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试行).doc

  

  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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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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