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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呈〔〕23号签发人:王现坤田军
中共辛集市委
辛集市人民政府
关于辛集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
省委、省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省委、省政府第十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辛集市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我市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详情点击底部阅读原文特此报告。
附件:1.辛集市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辛集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措施清单
中共辛集市委辛集市人民政府
年4月30日
(联系人:闫军-)
附件1
辛集市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现坤市委书记
田军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第一副组长:姜保康市委副书记、政协主席
副组长:郭卫欣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张立明市政府副市长
牛军波市政府副市长
刘士民市政府副市长
贾越文市政府副市长
李胜法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曹占忠市公安局局长
高连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乔树昆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刘宁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秦亚峰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韩树锋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苏赫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宋鹤涛市委编办主任
韩志强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铜锁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赵兰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闫军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申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贾立超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甘敬儒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航舰市水务局局长
付炳禄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江涛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琼旧城镇党委书记
田亚宗辛集镇党委书记
张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
郭向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
辛集市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郭卫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贾越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闫军(兼)、刘理宪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辛集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
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
反馈意见措施清单
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
1.存在的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26项,地热资源违规开发问题。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
责任领导:张立明刘士民
责任人:赵兰芝赵航舰
整改目标:完成地热资源违规开发全部问题
整改时限:年底前
整改措施:
一是抓紧编制地热专项规划,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的时间节点,于年5月31日前完成全市地热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以下简称地热规划)编制工作,为地热资源违规开发问题整改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坚决打击违法开采行为。对无证采矿地热井和不符合地热规划的,于年9月30日前全部依法关闭取缔;对符合地热规划的,按照即将出台的《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地热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有关政策进行整改,并办理相关手续,到年10月31日前仍不能实现合法开采的,依法关闭取缔。
三是强力实施回灌。年10月31日前,对有采矿权证但无回灌的地热井,具备回灌条件的,督促采矿权人制定回灌方案,经省厅审批后补打回灌井,或通过资源整合等措施实施回灌;不具备回灌条件的,有效期满不再办理矿业权延续,逐步有序退出。
2.存在的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专项督察第16项,重型柴油车增长较快问题。
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
责任领导:曹占忠
责任人:曹占忠
整改目标:以控制重型柴油车增长为目标,突出问题导向,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力推进重型柴油车监管工作,打好蓝天保卫战。
整改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或取得突破性进展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重型柴油车尾气检测标准。严把重型柴油车注册登记、检验关口。实行尾气检测前置,提高机动车准入门槛,对尾气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注册登记;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注册登记;对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二是扩大重型柴油车禁行范围。为减少市区机动车尾气排放、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道路车辆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报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在市区对部分车辆实施禁行的通告》。将2吨以上货运车辆的禁行范围扩大为工业路以西、安新线以东、兴业街以南、衡井线以北,禁行时间延长为全天24小时,对闯禁行的车辆依法处罚,挤压重型柴油车行驶空间,达到降低重型柴油车保有量的目的。
三是打击重型柴油车违法运输行为。强化对检验机构的暗访检查,对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检验标准进行检验的机构,予以处罚。加强与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分析研判重型柴油车的行驶规律,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控,严厉打击重型柴油车违法运输行为。此外,联合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主动作为,深入推进重型柴油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在石黄高速出口,衡井线辛晋、辛深交界处设置重型柴油车尾气检测检查点,全力查控重型柴油车污染运输违法行为。
四是通过联合治超行动助力道路运输结构的调整。由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牵头,报请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衡井线辛晋交界处的治理超限超载站点建设工作以及汽车尾气排放检测数据联网工作。借力治理超限超载行动以及机动车在线联网监测设备打击高污染、高排放的重型柴油车,助力道路运输结构的调整。
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交办问题
3.存在的问题:水务局入河排污口监管缺失,不掌握境内入河排污口情况,未对管辖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建立档案制度和统计制度,未开展水域纳污能力审定工作,并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全市没有审批入河排污口。对自备水井监管不严,澳森钢铁公司14眼取水井没有进行审批,对其擅自取水行为没有进行相应处罚,却征收水资源费。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水务局
责任领导:刘士民
责任人:赵航舰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辛集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方案》要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进一步加大自备井监管力度。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人员对全市入河排污口进行详细摸排,准确、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基础资料,并登记造册,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制度和统计制度。
二是抓紧编制《辛集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方案》,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实施。
三是开展水域纳污能力审定工作,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四是督促入河排污口单位限期补办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并报市行政审批局审查。
五是督促澳森钢铁有限公司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办理地表水取水许可手续,并对该公司14眼取水井进行关停,对其擅自取水行为依法处罚。
4.存在的问题:排污排水管网许可证底数不清,监管缺失。
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领导:张立明
责任人:申玉山贾立超
整改目标:摸清排水许可证办理底数,建立排水许可证的长效管理机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要求各责任单位负责督促、通知各排水户及时按照规定办理排水证,并上门发放《关于办理排水证的通知》。
二是加强执法监管,对未按要求办理排水证的排水户,移交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是建立排水许可证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排水证办理、排放量、排放水质的日常抽查抽测,并依据抽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5.存在的问题:辛集市未完成洁净型煤和型煤专用炉具推广任务,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管不力。
牵头单位: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领导:牛军波贾越文
责任人:刘玉刚李铜锁闫军
整改目标:完成洁净型煤和型煤专用炉具推广任务,提高工业企业料场监管水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针对未完成洁净型煤和型煤专用炉具推广任务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乡镇、园区按照市双代办下达的任务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细化责任目标,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村、街道、户,并纳入年度考核,建立问责机制。
二是组织型煤企业开足马力生产,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区域的乡镇、街村、街道配送网络,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的原则,做到应保尽保,应供尽供。
三是调整补贴政策,将原来的元/吨提高到元/吨,对于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由政府免费配送1吨,超出部分按照补贴政策执行。
四是由市双代办抽调专门人员对各乡镇、园区散煤回收、型煤推广和配送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确保采暖季群众取暖用煤需求。
针对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牵头制定全市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管部门职责,乡镇、园区属地管理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机制和全市工业企业料堆场台账,并及时更新。经各乡镇、园区排查汇总上报,年我市工业企业料堆场共72个,涉及15个乡镇、园区中的48个企业。
二是加大联合检查力度,与环境执法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沟通联系,开展多部门多层次的联合督导检查,督导企业严格落实《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企业严肃查处,努力将工业企业料堆场管理工作做细做实。
三是突出重点,对重点行业(钢铁、铸造、建材等)、重点区域(建成区)和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粉状工业企业料堆场以及规模较大的工业企业料堆场进行重点抽查检查。加强料棚密闭建设,料堆场道路硬化和洗车装置建设,粉状、粒状物料入棚入仓储存,块状物料苫盖或采取其他防尘抑尘措施,全力提升工业企业料堆场扬尘治理水平。
6.存在的问题: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能力严重不足。辛集市水处理中心和辛集市佳洁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合计20万吨,实际只建成16.7万吨。由于未实现雨污分流和地热尾水回灌,在进入汛期或供暖期后,造成大量雨污混合水和地热水、水源热泵出水直排市政管网,城市污水日产生量远远超出两个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造成污水直接溢流至下游。两个污水处理厂均未建设中水回用设施,污水处理后直接排入河渠,造成大量水资源浪费。河北辛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因园区涉水企业停产,至今尚未投入运行。辛集市污水处理中心处理工艺落后、设备老化,升级改造工程迟迟不能完成,造成污水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河北国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焚烧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制革污泥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造成辛集市目前约61.5万m3污泥长期堆放,得不到有效、安全处置。
牵头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高连民
责任人:王建柱郭向民张雷
整改目标:大幅提升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能力,完成市水处理中心、佳洁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和国惠公司污泥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一是完成辛集市水处理中心第三方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日处理综合污水10万吨、制革污水3.5万吨、中水回用3.3万吨,并确保稳定运行。
二是完成辛集市佳洁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使该污水处理厂污水日处理规模达到12万吨,并确保稳定运行。
三是完成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并确保稳定运行。
四是完成河北国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焚烧发电项目,并逐步消化长期堆存的制革污泥。
五是完成海洋皮革有限公司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将经过深度脱水的泥饼进行破碎调理配置等一系列工序后制成具有一定致密度和热值的污泥伴烧成型燃料,转运至深泽艺森新型页岩砖厂作为建材原料使用,进一步做到污泥的减量化、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置。
7.存在的问题:水务局未编制入河排污口布设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水务局
责任领导:刘士民
责任人:赵航舰
整改目标:聘请资质单位完成入河排污口布设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力量编制《辛集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方案》,详细制定入河排污口设施布局规划等具体内容,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是聘请资质单位抓紧编制我市水土保持规划、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及时报请市政府批准实施。
8.存在的问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尚未开展。
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领导:张立明
责任人:申玉山
整改目标:完成各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
一是聘请高素质的规划编制团队,依据我市实际情况,抓紧开展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是积极跑办编制经费,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支付相关费用,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进度。
三是全市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及时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各项数据等,并保障提供资料的时效性和真实性。
9.存在的问题:开发区建设管理不到位。督察发现,辛集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建设管理方面仍然存在入驻企业与规划环评产业定位不符,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未按期开展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未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等问题。
牵头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高连民
责任人:郭向民刘恒波张雷
整改目标:规范进驻开发区企业的资格审查,加快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规划环评跟踪评价,落实环境监测计划要求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
一是在建设管理方面存在入驻企业与规划环评产业定位不符问题。依照新版规划环评“现有产业基础上发展合成材料、塑料制品、科技孵化推广、高新技术企业”的产业定位要求,开发区管委会对于不符合产业定位的企业进行关停和搬迁,同时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坚持摒弃传统的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重点引入新材料中间体、新型环保材料、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类企业等。
二是基础设施滞后问题。开发区管委会全力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供热管网和供热等项目建设,督促佳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垒头大街、古城大街、澳森大街、工业路污水管网和裕泰热能公司、桑德公司供热管网建设进度,确保尽早完成。
三是未按期开展规划环评跟踪评价问题。开发区管委会立行立改,按期开展规划环评的跟踪评价和现状监测工作,并及时报告省生态环境厅评估中心。
四是未落实环境监测计划问题。开发区管委会与河北雄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监测合同,按要求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三、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
10.督察发现的问题:整改方案要求,辛集市应加快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进度,逐步解决环路以内的城乡结合部倾倒生活和建筑垃圾问题。督察发现,辛集市年6月12日确定该市综合执法局为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机构,该市于年11月2日正式批复了辛集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该市行政审批局于11月16日出具了辛集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公开招标核准意见,同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拟于年底完成项目建设,项目推进缓慢,该问题整改落实仍需加快进度。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领导:张立明
责任人:贾立超
整改目标:完成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
整改时限:年9月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进一步组织领导,成立项目专项整改小组。
二是加紧与政府各部门协调工作,全力协助辛集市恭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手续跑办和工程建设工作。
三是按照工程量和时间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班加点推进项目进度,确保5月底前拿到土地证和用地规划许可证;7月底前完成全部厂房建设;9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11.督察发现的问题:督察发现,截止目前,辛集市仍有约70万立方米污泥暂存于7个污泥暂存场所,堆放占地面积约亩,污泥处置仍然缓慢,且有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
牵头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高连民
责任人:王建柱王春
整改目标:完成锚营等7座污染暂存厂的污泥处置
整改时限:年12月
整改措施:
一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由河北瑞纳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锚营1座污泥暂存场污泥,计划年4月底开工,年10月底前完成污泥处置工作。同时,启动马庄污泥暂存场资源化利用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年底前完善马庄、一间房、东柳科等6座污泥暂存场处置前期工作。委托相关污泥暂存厂附近村村委会派驻管理人员,加强巡视值班。暂存场外张贴公告,周围全部设置围挡、围栏和标识。生态环境加大巡查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暂存场倾倒垃圾、污泥、废水等废物,一经发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年12月底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马庄、一间房、东柳科等6座污泥暂存场的污泥处置单位,并立即开展污泥处置工作,确保污泥得到有效处置。
三是要求所有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全部运送至合法合规的贮存场所或交予河北国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焚烧发电。严禁任何企业将生产中产生的工业固废和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非法倾倒。
四是严格遵守制革园区管委会与国惠公司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在国惠公司实现企业污泥日产日清、满足企业污泥处置要求的前提下,对污泥暂存场的污泥进行处置,实现污泥资源化利用。
五是完成海洋皮革有限公司年处置污泥6.6万吨《辛集皮革城制革工业区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对制革企业和污泥暂存场暂存污泥进行处置。
六是进一步拓展污泥处理途径,加快河北煜泰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污泥掺烧耦合发电项目进度,积极配合企业进行各项论证实验,确保项目早日投产,为污泥处置和污泥资源化利用加速。
12.督察发现的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到年底,辛集市规模养殖场粪便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81.1%,要求中里厢乡等乡镇的养殖户完善环评手续,不办理的立即取缔。督察发现,中里厢乡现有家蛋鸡规模养殖户,蛋鸡存栏量.61万只;10家猪规模养殖户,猪存栏量1.27万只头。其中61家蛋鸡规模养殖户和5家猪规模养殖户已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但其余养殖户仍未办理相关手续,未达到整改方案要求。督察还发现,张古庄镇昕博英养殖场化粪池正在建设中,现有畜禽粪便收集池较为简易,且未采取有效的防渗防雨措施;辛集市辛安养殖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实施环境影响评价,辛集市大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站未能提供相关的环保手续等,该市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仍需加大力度。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中里厢乡政府张古庄镇政府天宫营乡政府
新城镇政府生态环境局
责任领导:刘士民
责任人:李玉振付炳禄
整改目标:完成督察组交办规模养殖户的环保手续办理
整改时限:年4月
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中里厢乡在当地动检分所配合下,通知现有规模蛋鸡和生猪养殖场(户)全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实现环评手续全覆盖。对于粪污处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养殖户,要对粪污配套设施进行整改提升。
二是责令张古庄镇昕博英养殖场严格按环评要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大人力物力,尽快建成完善的化粪池。
三是责令辛集市辛安养殖有限公司和辛集市大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立即按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是为进一步加大牵头工作力度,组建局内部环保办公室,对全市养殖业再次进行全面摸排,对粪污设施不完善的养殖场按乡镇拉出清单,并向有关乡镇下发通知,要求于6月底前完成整改,由相关乡镇负责向不达标养殖场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同时,联合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用执法手段推动粪污治理工作,对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养殖场进行依法处理。
13.督察发现的问题:整改方案要求,辛集市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快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年12月底完成问题整改。督察发现,在道路修建方面,园区盛兴路正在修建,东环路仍未开工;在污水管网建设方面,园区工业路段管网正在建设,东环路未开工建设;在供热管网建设方面,园区用热由辛集市煜泰热能公司提供,但因供热管网工程与工业路建设同时施工,目前仍无进展,虽然距离整改时限还有1个月的时间,仍需进一步提高整改标准,加快整改进度。
牵头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王信凯
责任人:郭向民
整改目标:完成盛兴路、东环路及园区污水、供热管网建设
整改时限:年6月
整改措施:
一是指派专人督促施工方加快各项目施工进度,尽快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紧东环路污水管网和路面建设进程,5月15日前完成雨、污管道铺设,6月31日前完成路面建设。
三是紧盯盛兴路路面建设进度,确保6月31日前完成。
四是维护好已建成的辛集市煜泰热能公司工业路段管道,确保正常供热。
五是坚持举一反三,完善开发区内全部施工场地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土方施工一律采用湿法作业,裸露地面全部采用高密度防尘网%覆盖,确保无扬尘产生。
14.督察发现的问题:年第一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了辛集市辛集镇东良马村存在2处面积较大水坑、存在一定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要求建立围挡,禁止向水坑排放污水、倾倒垃圾等行为。督察发现,原交办的2处水坑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周边均建有围挡,也未发现坑塘周边有生活垃圾等;但督察组对该区域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发现该村村西北、村正北、村中心还有3处汇水坑塘,且村西北坑塘西侧有大量建筑垃圾、清淤垃圾和部分制革废料堆放,周边未建围挡;村正北坑塘周边围挡不严,有生活垃圾和制衣下脚料倾倒,坑东南侧有一养羊户;村中心周边围挡不严,有生活垃圾倾倒现象等问题,纳污坑塘摸底排查不到位,举一反三仍然不够。
牵头单位:辛集镇政府
责任单位:辛集镇政府
责任领导:张立明王信凯
责任人:田亚宗李文杰
整改目标:完成东良马村新发现3处汇水坑塘的治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一是对东良马村村西北、村正北、村中心等三个汇水坑塘周边制衣下脚料、生活垃圾、清淤垃圾进行装袋收集后运送至桑德公司进行处理,对坑边的建筑垃圾和塘内水面垃圾、斜坡垃圾清理进行集中清理,并在坑周边建立围挡。
二是举一反三,向各街道、村下发《辛集镇纳污坑塘监督管理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责任人,街村支部书记、主任为总负责人,协调相关工作,包坑塘干部负责对坑塘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垃圾及时上报并进行清理,保证坑塘水面及周边的清洁。
三是要求街道、村利用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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