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辛政发〔〕8号文件要求:组建行政审批局,将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交由一个部门行使,对能划转的许可事项,实行一次性划转到位,对暂不能划转的许可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由相关部门进驻,或在原部门设置的办事服务大厅办理。确保行政审批职能相对集中,建立健全审批、管理、监督运行机制,实现审批与监督相互促进。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统一划转、集中审批”的原则,将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公室、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政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编办等18个部门(单位)全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部分,共项行政许可事项(见附件1)划转到市行政审批局,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直接实施,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划转许可事项后,各相关部门(单位)不再保留审批职能和科室。初期,原行政审批实施部门要积极协助市行政审批局各类综合勘验等工作。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理信息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等部门暂不划转的项行政许可事项(见附件2),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相对集中,现场审批。国税、地税、气象、烟草等垂管部门的13项行政许可事项(见附件3)仍由原单位负责。
各部门在落实好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的同时,要认真梳理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待行政审批局正式运行后,本着“能进则进、集中服务”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切实做到便民、快捷、高效。
目前,行政审批局已初步建设完成,各行政审批单位将陆续入驻,小伙伴们“进一家门,办多家事”的愿望就要实现啦!
二手房交易地点搬迁啦!
自9月25日起,二手房交易请到国际皮革城行政审批局一楼,地税局二手房交易窗口办理,原房产交易大厅将不再受理地税业务。小伙伴们不要跑错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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