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辛集市 >> 辛集市新闻 >> 正文 >> 正文

辛集有小孩的快看辛集各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来源:辛集市 时间:2020-10-30
白癜风防治专项援助 https://m-mip.39.net/news/mipso_5478875.html

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划分

一、公办初中

1.实验学校初中部的招生对象为服务区内本校小学部和安古城小学的毕业生。

2.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对象为本校小学部、冯方小学、六郎小学的毕业生。

3.清河湾学校初中部招生对象为本校小学部、支方小学、旧垒头小学、东良马小学、西良马小学的毕业生以及服务区内实验学校小学部和安古城小学的毕业生。

4.辛集学区所属初中招生范围及具体政策由辛集学区中心校制定并执行。

5.其他学区初中的招生对象为本学区的小学毕业生,两所初中的由学区中心校划定招生范围。

二、公办小学

1.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为①方碑大街以北、平安街以南、教育路以西、兴华路以东的区域;②安定大街以北、古城大街以南、工业路以西、教育路以东的区域;③平安街以北、古城大街以南、教育路以西、文昌路以东的区域。招生对象为招生范围内符合入学要求且实际居住家庭的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为教育路以东、工业路以西、育红街以北、安定大街以南区域。招生对象为招生范围内符合入学要求且实际居住家庭的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含冯家方碑村村民及租住户的适龄儿童)。

3.清河湾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为兴华路以西,方碑大街以北,妍园路(安新线)以东,世纪大街以南的区域。招生对象为招生范围内符合入学要求且实际居住家庭的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含支家方碑村和安古城村村民及租住户的适龄儿童)。

4.各学区所属小学招生范围按照学区中心校的规定执行。

6月14日,市教育局发布了年中小学最新入学政策解读,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根据房产划片入学”。来看具体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户籍和房产为依据,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在实际招生过程中,执行只要本市户籍有房产,外地户籍有房产或居住证,长期实际居住有证明的政策,保证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儿童有学上。

辛集户籍凭房产入学

需要提供这些材料

房屋产权人是学生父母的。提供学生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预防接种证明和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不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提供学生医学出生证明。

房屋产权人是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本和房产证、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学生的预防接种证明和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学生及其父母户口没有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在一起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房产属于小产权、集资建房或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原始购房凭据(购房合同或协议、缴费单据或发票)、实际居住证明和其他入学材料,同时接受入户调查。

凭城区内房产入学的,学生家庭必须在认证的房产内实际稳定居住,学生不得寄宿小餐桌,不得在招生区域外居住接送。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请提供这些材料

已购买房产的。提供学生及父母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房产证、合法的就业证明、预防接种证明和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不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提供学生医学出生证明。

租住房屋的。提供学生及父母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房屋租赁协议与备案登记证明、合法的就业证明、预防接种证明和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不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提供学生医学出生证明。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居住证未及时办理的,我们遵循“实事求是、从严掌握、坚决遏制在校外托管机构寄宿现象”的原则,入户调查家庭实际居住情况,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可先行提供除居住证外的其他材料办理入学登记,待居住证办理后,再交学校审核备案。

辛集户籍在城区内租住房屋

子女入学请这样做

年5月31日前在非户籍所在地长期租住房屋申请入学的,我们遵循“实事求是、从严掌握、坚决遏制在校外托管机构寄宿现象”的原则,结合户籍所在地反馈情况,采用入户调查核实实际居住情况,确实属于长期居住的,提供学生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预防接种证明、合法的就业证明、房屋租赁协议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长期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办理入学登记。

辛集户籍,在采油五厂生活区内购买房产

子女入学请这样做

采油五厂生活区内设有九年一贯制学校——华北油田十五处学校,隶属沧州市教育局华油分局管理,学校目前尚未开始招生,我市支油办和市教育局正在积极协调华北油田十五处学校,争取采油五厂生活区内住户子女就近入学。如果在华北油田十五处学校就学有困难,市教育局将调剂入学。

▌温馨提示:

回复“停电”:可查看辛集最新停电通知

回复“限行”:可查看辛集限行尾号限行规定

新闻投稿:xinjinaxieshi

商务合作:xinjinaxieshi|

辛集那些事

有态度,有温度,

转载请注明:http://www.xinjizx.com/xjsxw/5379.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