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动橙色预警(Ⅱ级响应)车辆限行的通告
根据《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部要求,我市已启动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应急响应限行措施,决定自12月18日6时起对车辆实行限行,现通告如下:
一、全天禁止黄标车、无标车上路行驶;
二、对限行区域内非营运客车和小型轿车每日6时至24时限行2个尾号,具体要求:周一至周五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公休日、节假日不限号。
三、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汽车等24小时禁止驶入市区(有通行证的除外);军车、警务、消防、救护车、抢险车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等除外。
四、限行区域:工业路(沧辛过境路)以西、世纪大街以南、安新线以东、农贸街以北(不含上述四条街道)。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限行措施直至响应措施解除。
特此通告
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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