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辛集市 >> 辛集市小吃 >> 正文 >> 正文

招聘啦辛集每乡镇招募1人辛集新农村

来源:辛集市 时间:2021-6-27

↑↑向上滚动浏览全文↑↑

辛集市司法局关于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辛集市委办公室、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市司法局决定公开招聘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聘数量

16人,每乡镇(区)设立1人。

二、选聘条件

1、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大局意识。具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热爱人民调解事业,乐于奉献,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工作作风严谨踏实。

3、身体状况良好,年龄在3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确因实际情况需要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退休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教师、其他执法人员和往届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民调主任等从事过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自愿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工作,可优先考虑。

5、大专以上学历,自愿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可优先考虑。

6、现担任支村两委成员的,不再聘用。

7、居住地在辛集市各乡镇辖区内,能够方便工作。

8、下列人员不得从事人民调解员工作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职责

1、接受纠纷当事人的申请,调解矛盾纠纷;

2、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集中排查和专项治理排查活动。

3、及时报告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4、通过排查调处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5、向单位及时反映矛盾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

6、认真做好纠纷登记、数据录入、调解统计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7、做好回访工作,督促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

8、完成司法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薪金及待遇

岗位基本工资每月元加“以案定补”。

五、工作地点

按照就近原则,根据实际居住情况分配到各乡镇工作。

六、选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年12月15日起至年12月18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提交专职调解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地点:辛集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

(三)综合考评

根据报名情况由司法局负责组织考试、面试,依据综合成绩,择优录用。试用期2个月,不能胜任应聘岗位的,解除聘用。

七、入职前体检

确定拟医院进行入职前体检。

年12月14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xinjizx.com/xjsxc/647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