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辛集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按照省大气办11月26日《关于启动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我市于年11月26日24时解除黄色预警,于11月27日0时发布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11月29日8时解除橙色预警。
对各乡镇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求如下:
1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其他工业企业在确保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最低减少30%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2重点行业严格落实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实施方案,各责任单位必须保证采暖锅炉启炉和运行过程达标排放。
3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报社、电视台、各通信公司等部门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报纸、电子显示屏装置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4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启动预警后,纪检、督查等部门按照《预案》要求加大督导力度,对未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我市今天(星期一)
限行尾号1和6↓↓↓
限行时间:7:00—20:00
限行区域:工业路以西、安新线以东、世纪大街以南、衡井线以北(不含上述四条道路)
限行措施: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含外埠号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公交车、出租车
纯电动车辆、燃气车辆
车身喷有统一标识的环境执法、保险勘验救援车辆
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车辆
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班车
通知要求↓↓↓
建议公众防护措施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根据重污染程度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④、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预警如何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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