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
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是学校、家庭、乃至全社会
的一项重要任务
但是校园欺凌事件却时有发生↓↓↓
案例一
4月24日下午,网络出现了山西泽州县成庄矿中学学生周末校外欺凌视频。据公安部门调查,参与学生欺凌事件的共有5人,均为成庄矿中学学生。4月30日,泽州县教育局对外通报,对网络出现的成庄矿中学学生校外欺凌事件进行了处理,参与的学生和学生所在学校的领导均被处理,其中,成庄矿中学校长被免职。
案例二
3月6日下午学校放假时段,河北涞源县晶华学校初中二年级多名女生来到该县县城一家宾馆,其中多人对一名女生辱骂殴打。目前,涞源县晶华学校校长被戒勉谈话,主管安全副校长和政务处主任均被免职,涉事宾馆停业整改。该县教育部门已安排专门人员对受害学生进行了第二次安抚和心理疏导。
为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推动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长效机制
国务院出台专项通知
一起来看下↓↓↓
向校园欺凌说“不”
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年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
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如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
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各教育部门要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
2多部门联合,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各教育部门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推动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落实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共同治理。
3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4开展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5细化落实处置程序,建立专门档案学校要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细化欺凌事件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各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依据管理权限,对本地本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6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考评各教育部门要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在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细化纳入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等;要求责任督学将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纳入挂牌督导内容,监督指导学校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开展专题教育、加强预防排查。
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多部门联合,把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建康。多措施并举有效预防校园欺凌
加强防治专题教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组织开展家长培训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等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定期开展排查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学生欺凌事件须依法依规处置。明确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
学校发现欺凌事件线索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
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对确有必要的,要启动复查。涉法涉诉案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做好教育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
方案提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考评机制。将本区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
如何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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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河北发布
编审
张萌王龙张天放
主编
何云龙
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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