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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非官方的个人网站,将第一时间为大家搜集分享河北各地区最新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银行招考信息。如果大家对信息有疑虑,请直接到 经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新乐市教育局下属中小学及幼儿园。共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情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7月10日至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石家庄市所辖县(市、区)户籍或生源地。
(7)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8)被正式聘用的教师,一律安排在新乐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最低服务限期10年。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新乐市年度公开招聘教师信息表》要求确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年7月。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年7月10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四、报名办法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河北人才网 报名时间:7月11日9:00至7月17日17:30
缴费时间:7月12日9:00至7月18日17:3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支付及开具发票。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缴费成功后,有需要开发票的考生请于7月20日至7月21日致电-咨询出具。
(二)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可再补报其他岗位。取消及减少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会于7月20日公布于河北人才网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7:30登录新乐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7月2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等,满分为分。
3、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7月29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在新乐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 (二)资格复审
1、7月31日-8月2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年应届毕业生如学信网不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已签订工作协议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或同意解除工作协议证明。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8月5日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在新乐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8月7日9:00-8月9日17:30,登录新乐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新乐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由考生个人交到体检机构。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七)聘用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河北人才网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聘用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依次予以递补。递补时限有效期为公示聘用结果后两个月内。
(三)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联系考生以及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特别注意的是,请接近进入资格复审名次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况,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后果自负。
(五)考生在报名时,有关岗位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公告的工作日咨询时间进行电话咨询(教育局-,人社局-;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附:新乐市年度公开招聘教师信息表
年7月10日
辛集市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我市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和名额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共招聘工作人员名,其中教育类名,综合类28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情见《辛集市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7月11日至年7月11日期间出生);对在我市(经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教育机构)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4、辛集市户籍,或配偶为辛集市户籍,部分岗位不限户籍;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工作意愿;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辛集市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年7月11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年7月1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年7月10日通过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报名办法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
报名网址: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报名时间:7月11日9∶00至7月18日17∶00
交费时间:7月11日9∶00至7月19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元。交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6∶00前,考生到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辛集市市府街1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手续时请携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核定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及时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于7月23日9∶00至7月25日17∶00登录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年7月26日(周三)上午,具体安排为:
8∶00—9∶30《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或《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考场设在辛集市。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按两类岗位分别出题考试。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
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分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限时90分钟,满分为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限时分钟,满分为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3)。
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限时90分钟,满分为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限时分钟,满分为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4)。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于7月31日登录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1日至8月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地点以网上成绩查询时提供地址为准。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为辛集市户籍,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将户口迁出现未迁回的,需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户籍是外地但配偶为辛集市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8月7日9∶00至8月9日17∶00,登录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面试方式:教育类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综合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实行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分。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仍并列,专业(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8月13日公布。体检时间为8月15日,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登录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为了防止人才流失,维护用人单位权益,设定教育类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综合类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内不可向市外事业单位流动,其中教育类岗位也不允许向市内教育系统外事业单位流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终止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处理。聘用到教师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3年内考取,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要求和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在资格复审时出现的空缺岗位,只进行1次递补。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的岗位空缺和本人主动放弃聘用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五)考生在报名时,有关专业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对报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与相关用人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乡镇事业岗位)-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
1、辛集市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辛集市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问题解答.doc
3、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doc
4、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试行).doc
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年7月10日
保定市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结合实际,现就我市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数量:保定市名;雄安新区40名。具体岗位信息见《保定市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
保定市生源(雄安新区岗位只限入高校前雄县、安新县、容城县户籍人员报考)届、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取得相应的学位证明)。
三、服务岗位和服务期限
服务部门主要是乡镇中小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扶贫机构、农村文化服务机构、乡镇(流域)水利站(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服务期限2年。
四、招募办法
(一)报名。考生于7月12日8时30分至7月14日17时30分,到保定市东二环号人才大厦一楼大厅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二代身份证(代办人须携带双方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低保证(特困生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寸免冠红底照片两张。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领取《体能测验准考证》。
(二)体能测验。考生凭二代身份证、《体能测验准考证》于7月15日上午7:30入场,入场后认真阅读《体能测验协议书》,确认签字后方可参加体能测验。男性考生体能测验项目0m跑,4分25秒以内完成;女性考生体能测验项目m跑,4分20秒以内完成。体能测验合格的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需提交2寸免冠红底照片两张。
(三)笔试。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验》。笔试设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加分项为:1、研究生加5分;2、本科生加3分;3、特困生加3分;4、属地生加3分(属地生即入高校前户口与报考岗位在同一县(市、区)的考生)。空缺的岗位待初选人员名单公布后,经本人申请,根据综合成绩,结合四优先(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原则,进行补录,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公示、体检。笔试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六、其他事项
(一)年“三支一扶”计划有关待遇、期满就业、日常管理等事项详见《关于做好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号)。
(二)招募考试进度请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联系-
本方案由保定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保定市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表
年唐山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公告
按照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目的及相关待遇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重要举措。主要是安排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志愿者服务期间,发给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2元、本科生元、专科生元,并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手续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专科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二、招募计划及范围
今年省下达我市“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岗位个,具体岗位信息见《年唐山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1),服务期限为2年。招募范围主要是唐山市生源届、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部门主要是乡镇中小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扶贫机构、农村文化服务机构、乡镇(流域)水利站(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三、招募规则
“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由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具体承担。招募采取量化测评加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成绩=量化测评×40%+笔试成绩×60%。实施“阳光招募”,实行政策、程序、标准、结果“四公开”。
四、招募程序
(一)发布公告
7月10日发布招募公告。“三支一扶”招募公告、招募岗位计划及相关通知均通过“唐山人才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考生可对照招募岗位需求目录,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收任何费用。
1、网上报名时间:年7月10日—7月14日。报考人员须登陆唐山人才网,认真研读招募公告,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然后下载《年唐山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按要求填好信息、贴好照片。
2、现场资格审核:7月15日、16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对报名毕业生的身份、毕业年限、学历、专业对口、属地化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持填好的《年唐山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及能够证明考生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要求的相关证明(如党员证明、教师资格证、学生干部证明、城镇低保证、县区就业局开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等证件材料(以上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到报名地址进行证件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量化测评。
现场资格审核 (三)量化测评
按《唐山市“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量化测评标准》(附件3)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测评,成绩将及时在唐山人才网上公布。笔试定于年7月23日(周日)举行(领取准考证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考试科目为:唐山市“三支一扶”招募考试,全市统一试卷,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三支一扶”相关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等内容,试题拟制委托专业机构负责(聘请专家,采取全程封闭方式进行试题的拟制)。考试时间为分钟。
考试结束后汇总量化测评及笔试成绩,在省定指标数内,按成绩择优确定人选,并于24日上午在唐山人才网上公示初选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考生可在唐山人才网上查询本人综合成绩。
五、相关要求
招募过程中,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培训、上岗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者,立即取消招募资格,严重违纪者追究相关责任。
六、纪律与监督
招募工作将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请所有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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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年唐山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汇总表
附件2:年唐山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
附件3:唐山市“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量化测评标准
石家庄市社会科学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切实优化结构,结合市社科院实际,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考试、考察等程序,拟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石家庄市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遴选职位为市社科院科员,共3名。专业不限。
三、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我省四级联考招录的有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选调生服务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可报考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的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不得报考。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年9月30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五)热爱社科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六)除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七)身体健康。
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年9月30日,计算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截止时间为年9月30日。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与市社科院工作人员构成回避关系(详见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年7月5日,在市社科院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公开遴选的职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等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年7月5日至年7月14日(10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市社科院会议室(石家庄市兴凯路号3号楼房间)。
3.报名办法及要求: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发放《笔试准考证》。
各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因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职位的报考者,由市社科院负责通知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单位工作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任免机关公章),本人近期小二寸同版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工作人员查验原件后,复印件留存,退还原件。报名时需提交《石家庄市社会科学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3份。
报名实行自律制度,报名者要对自己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市委党校(石家庄市水源街号)
笔试考场、座次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题满分分,考试时间分钟。
3.笔试成绩公布。7月25日前,市社科院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市社科院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遴选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替考、作弊或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方法和组织方式。考生在参加面试的前3天,到市社科院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实行“体操打分法”,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围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或透露个人信息,如有违反按严重违纪处理。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若遴选职位出现缺额,不再重复组织面试。
(五)合成总成绩并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遴选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因放弃考试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而产生的缺额,分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遴选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七)考察
考察前,在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察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9号)审阅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确认报名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各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察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入手续。
对考察合格者,在市社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岗前培训,并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原因导致重大事故的、违反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原因导致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不予调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资格条件审核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三)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
(四)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要确保在遴选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 (五)遴选-、
(六)本次遴选公告由市社科院遴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石家庄市社会科学院
年6月29日
详见石家庄市社会科学院网站( 公司招聘信息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哈尔滨铁路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人,详细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工作地点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须知
1.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备派遣资格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年、年、年毕业生,且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并具备派遣资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归国留学生;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铁路事业;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4.身体健康,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符合应聘岗位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偏远工作环境、野外、倒班、夜班和行车作业;
5.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住宿自理;
6.新录用毕业生均安排在操作技能(生产一线)岗位工作,见习(试用)期为6个月,原则上参加工作3年内不允许岗位调整。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招聘流程如下: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在年7月10日9:00至7月16日17:00期间,登陆“哈尔滨铁路局大学生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⒉网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年7月10日10:00至年7月18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⒊现场资格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将对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年7月22日前,将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哈尔滨铁路局大学生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发布通知,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道。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哈尔滨铁路局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提供);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必须学校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归国留学生提供);
(6)近三个月的体检报告(医院完成,必检项目为血压、辨色力、视力、听力、心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
⒋打印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可在年8月15日9:00时后,登陆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5.笔试。笔试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组织,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拟定在年8月19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10天后,可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6.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铁路局大学生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公布。8月31日前在报名网站发布面试通知,请参加面试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7.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8.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结束2天后,录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铁路局大学生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公示7天。
9.签订录用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哈尔滨铁路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录用手续。签约时间在“哈尔滨铁路局大学生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签约手续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上门、电话、传真、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3.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哈尔滨铁路局大学生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公告及通知,按要求参加应聘。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
4.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哈尔滨铁路局人事处保留对招聘公告及附表中各项要求的最终解释权。
6.—,;
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附件:哈尔滨铁路局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计划表
哈尔滨铁路局人事处
年7月10日
定兴县招聘名义务教育学校劳务派遣教师公告
为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义务教育学校劳务派遣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总数名,其中初中教师40名,小学教师名(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为保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等问题。
5.初中教师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初始学历为全日制专科毕业,后取得本科学历。
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定兴县公办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定兴户籍顶岗教师放宽至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
6.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学科要求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其他学科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近。
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包括学历、专业、学制等情况)。
8.语文教师普通话等级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普通话等级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9.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者,上岗后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10.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招聘(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定兴县政府网站(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年7月18日—7月21日共四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定兴县教师发展中心(教育局院内临街楼)。
3.报名材料
(1)“定兴县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劳务派遣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分类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后取学历的,还需提供全日制大中专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未发报到证的提供学校证明)、教师资格证(现具备者)、普通话证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考务费每人元。
4.岗位调整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1.5:1时(出现小数时,按进一法取整)将减少该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空出计划调整到其它招聘岗位,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总分均为分。
1.笔试
笔试时间为年8月5日,地点、场次、具体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8月2日—8月3日,地点:定兴县教师发展中心。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学语文基础知识两部分,满分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时事政治,占50分。中学语文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初中、高中语文基础知识,占50分,其中初中知识占40分,高中知识占1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全程监控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笔试工作公平、公正。
8月7日,在定兴县政府网站和教育局机关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2.面试
(1)按照招聘岗位1:1.5的比例(出现小数时,按进一法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年8月19日。《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8月16日—8月17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单。领取地点:定兴县教师发展中心。面试使用教材见附件3。
(3)面试形式为说课,满分分。同一专业,安排在同一组别面试,说课内容在应聘岗位涉及专业现行教材中于备考室随机抽取。
(4)面试成立七人评委组,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个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
(5)面试时只准报抽签顺序号和面试题目,不得报姓名及其它信息。面试全程监控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6)8月21日,在定兴县政府网站和教育局机关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四)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层次高的;毕业时间早的;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的(教师资格学段较高的优先);年龄大的。
2.体检由教育局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3.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核
通过考试及体检的人员,务于年8月31日前将本人档案交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和人社局通过审核其毕业生档案、调查原工作单位等方式,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作出合格与否的评价。考核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定兴县政府网站和教育局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招聘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及体检、考核期间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在同组别中等额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在完成递补前,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七)上岗及待遇
1.上岗(年9月)。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局组织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公布的初中学校或乡镇教育中心中公开选岗。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按时限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教师无编制,无人事关系,与县劳务派遣机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年9月—年8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所在学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劳务派遣教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3.待遇。劳务派遣教师工资按月发放(年9月起薪),每月1元,由县财政拨付。县财政为劳务派遣教师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单位应缴部分,个人按规定缴纳社保的个人应缴部分。
4.劳务派遣教师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但允许符合我县公开招聘教师条件者报名参加我县教师公开招聘。
五、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定兴县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并协调办理相关用工手续。招聘结束后,由教育局核实确定劳务派遣单位,并与之签订用工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招聘人员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
县财政局负责将劳务派遣教师的工资、社会保险、劳务公司管理费所需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及时发放劳务派遣教师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单位部分,拨付劳务公司管理费。
县教育局负责使用、培训、管理劳务派遣教师,保管其档案。
六、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选岗时,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凡在规定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事宜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要随时 定兴县教育局-。
监督定兴县监察局-。
附件:1、定兴县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劳务派遣教师报名登记表
2、定兴县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设置表
3、面试教材
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兴县教育局
二○一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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