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年度平安河北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年度平安河北建设中成绩突出的集体、个人进行表彰。其中,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平安河北建设先进集体”。
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始终把平安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力为平安辛集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审查把关,不枉不纵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促进刑事和解,消除社会戾气。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努力减少内部办案环节,节约司法成本,有效提升办案质效。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文身治理、关爱困境儿童、预防校园欺凌等检察专项活动。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对遭受不法侵害陷入生活困难的群众积极进行司法救助,彰显了司法温度。
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红色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扎实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贯彻“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深州、晋州等地检察机关,构建石津干渠跨流域协同保护长效机制。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还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年度河北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年度辛集市文明单位等荣誉。
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使命。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努力为全面建设现代化高品质中等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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