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辛集市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再出发再动员大会。会上,我校被授予“创建全国(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苏丽丽同志被授予“创建全国(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右五为校长赵栋同志代表学校领奖
我校积极响应辛集市委、市政府号召,对标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任务要求,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创建文明校园工作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强担当、严措施、压责任,通过健全领导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开展主题活动、完善台账资料等系列措施,校园环境建设、办学品味、师生精神面貌、文明素养等不断提升,在文明创建检查中受到好评。同时充分发挥我校作为河北省文明校园的辐射作用,在创建活动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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