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人民政府
关于陈江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
陈江涛同志任市政府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耿永奎同志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宏同志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张旭坡同志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李果同志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李书健同志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建忠同志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何磊同志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靳增学同志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温志强同志任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制革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高岳峰同志任监察局经济开发区监察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建修、韩玉朋同志的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高连波同志的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甄成同志的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吴英辉、王春山同志的监察局第三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张彦龙同志的监察局第四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马彦广同志的监察局第四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沈建超同志的监察局第五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韩建考同志的监察局第六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李新忠同志的市联社监事会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王荣俊同志的审计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李萍同志的司法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宋鹤涛同志兼任的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计波同志的发展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刘继征同志的粮食总站站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负责原粮食局方面工作);
刘建航同志的商务局副局长,粮食总站副站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刘彦江同志的粮食总站副站长职务;
吕建华同志的畜牧总站站长职务;
景松同志的农牧局副局长,畜牧总站副站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肖亚彬同志的畜牧总站副站长职务;
王杏新同志的农牧局副局长,农机总站副站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申玉山同志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负责规划局工作);
宋彦超、丁跃峰、彭龙杰同志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刘丙军同志的鹿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书军同志的鹿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辛集市人民政府
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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