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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非官方的个人网站,将第一时间为大家搜集分享河北各地区最新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银行招考信息。如果大家对信息有疑虑,请直接到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水利(水务)局、农业(农牧、畜牧水产)局、卫生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委,各有关高校: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4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
年我省招募名“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募对象为我省生源届、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部门主要是乡镇中小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扶贫机构、农村文化服务机构、乡镇(流域)水利站(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等。服务期限2年。
(一)组织招募
1、发布公告。7月初发布招募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工作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符合岗位需求、身体健康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日期前凭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直接到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报名,也可通过传真方式先报名,再交验相关证件(具体岗位设置及报名详细地址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实施公告)。报名时须填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3、选拔招募。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按照“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的原则,采取考试方式确定初选人员并将初选人员和适当备用人选(备用人选数量按招募计划的5%确定)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医院组织体检。体检工作要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程序报批后确定人选。选拔招募工作于
7月31日前完成。
4、档案转递。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档案于8月15日前统一转至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组织关系。服务期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乡镇,参加服务所在乡镇的党团组织生活。
(二)培训上岗
培训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河北保定学院西部支教毕业生群体代表、华中农业大学“本禹志愿服务队”等回信精神、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新阶段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基层工作现状和发展前景、“三支一扶”计划有关政策及服务项目相关业务知识。要采取工作人员讲解政策、优秀大学生志愿者介绍体会、乡镇干部传授经验、组织大家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结束时,志愿者与服务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
对从事支医服务的毕业生,按照规定安排试用期和参加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三)有关待遇
按照每人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志愿者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服务期间,发给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元、本科生元、专科生元,并为其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手续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二、“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期满就业服务工作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各地要加大就业服务力度,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拓宽就业渠道,扎实做好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期满就业服务工作。
(一)组织志愿者参加河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认真落实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政策,省市县乡四级联考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要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安排下达相应数量的专项计划,专门招录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志愿者。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基层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招聘人员时,应优先从符合单位进人条件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中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对采取考核招聘方式招聘的人员,要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各地要认真解决报考中报考资格、录用比例等操作问题,保证政策落实。
(二)鼓励“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自主创业和自主择业
各地要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提供相关政策帮扶和创业就业服务,鼓励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留在当地就业,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安排专门人员,设立“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就业服务窗口,为服务期满志愿者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对未就业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确立“一条龙”、“一对一”的帮扶工作机制,提供及时的就业援助。要广泛收集适合“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用人单位需求信息,适时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举办专场就业招聘会。
(三)促进“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面向基层就业
各级各部门要在坚持自主择业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条件,促进“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面向基层就业。各地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愿意参加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经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聘,在笔试成绩中增加5分。
(四)做好相关政策衔接
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到今年7月底服务期满,其生活补贴及相关社会保险缴纳发放至7月底止。各地各用人单位要在7月中旬前健全其服务档案,安排好工作交接,7月底前欢送志愿者期满离岗。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就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对服务期满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
各地要将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作为重点服务对象进行实名登记,切实摸清底数,建立跟踪管理机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三、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组织管理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加强其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加强“三支一扶”工作信息化建设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是中央财政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地要严格履行各类信息上报的审核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录用信息、在岗信息、期满人员信息、年度考核信息、期满人员就业信息等。7月15日前,上报志愿者年度(期满)考核情况,并更新数据库信息;7月30日前,将新招募人员基本信息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8月31日前,根据上岗实际情况,校正数据库有关信息,之后每月更新志愿者在岗信息;12月20日前,完善服务期满人员就业信息,确保真实有效。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明确专人负责,要专机专用,切实做好相关信息采集、更新、上报工作,推动“三支一扶”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
(二)加强“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日常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使用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每年为“三支一扶”志愿者提供岗前或在岗脱产培训,具体培训和资金管理办法按照人社部、财政部规定执行。要积极与基层单位沟通,明确“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引导和帮助他们切实履行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合格建设者、落实国家大政方针有力践行者和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积极探索者的职责。要加强对服务单位和“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志愿者的工作岗位、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落实到位。有关高校要及时跟踪毕业生的工作、生活等情况,并积极给予帮助。严格按照《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对志愿者擅离服务岗位、冒名顶替或出现安全健康情况的,服务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后逐级上报。对不按规定擅自处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建议处分。
(三)加强“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评议考核
各地要加强对“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日常工作表现的评价,采取自评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做好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从7月上旬开始,由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服务单位对其服务期内工作、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进行全面的总结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志愿者服务队人数的15%。考核时需填写《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年度(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2),此表存入本人档案,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各设区市要将《河北省____年度“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7月31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核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提前解除志愿服务协议。
(四)加大“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宣传力度
大力弘扬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甘于奉献的精神追求、全心全意的服务态度、锐意进取的创新激情为主要内容的“三支一扶”精神,引导“三支一扶”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三支一扶”工作,全面解读相关政策,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深入挖掘“三支一扶”人员优秀典型,通过组织表彰、宣讲、风采展示等活动,广泛宣传大学生服务基层的感人事迹和在基层成长成才的突出业绩,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面向基层就业的观念。
“三支一扶”计划是促进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各地要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三支一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
1.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
2.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年度(期满)考核登记表
3.河北省____年度“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考核情况汇总表
相关阅读:
1.保定市年度“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95人)
2.廊坊市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75名)
3.年河北省承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75名)
以上三条信息可以直接点击查看。
4.衡水市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95名)
5.石家庄市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募公告(98人)
6.沧州市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募公告(80人)
7.邯郸市年“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公告(80人)
8.定州市年度“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5名)
9.邢台市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95名)
石家庄市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募公告(98人)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8号)要求,为继续做好我市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更好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现就我市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我省生源届、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工作;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
三、招募数量
年我市共招募“三支一扶”志愿者98名。
四、服务岗位和服务期限
服务岗位为乡镇中小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扶贫机构、农村文化服务机构、乡镇(流域)水利站(所)、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等。服务期限2年。
五、组织报名
报名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符合岗位需求、身体健康的高校毕业生,于7月8日至7月12日17:30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并持打印版《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到石家庄人力资源市场(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槐安西路与南长街交口西南角)二楼多功能室报名。特困生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证明,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的提供党组织证明,学生干部的提供相关材料,服务岗位按照《石家庄市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附件2)所列岗位代码自愿选择填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咨询(仅报名期间使用)。
六、选拔招募办法
根据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培训上岗的要求,按照考试、公示、体检、审核程序进行。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笔试方法,选拔根据考试成绩,结合四优先(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原则,确定初选人员,经公示、体检、审核后确定志愿者名单。
招募考试工作安排请于7月15日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七、有关待遇
按照每人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志愿者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服务期间,发给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元、本科生元、专科生元,并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八、期满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促进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充分就业。省市县乡四级联考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招录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志愿者。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基层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招聘人员时,应优先从符合单位进人条件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中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招聘。鼓励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自主创业、自主择业、面向基层就业。
九、纪律与监督
招募工作必须严肃招募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
附件1: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石家庄市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xls
衡水市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95名)
为了做好我市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年衡水市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95名,具体岗位信息见《衡水市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二、招募对象
符合岗位需求,身体健康的河北省生源届、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请于年7月13日17点30分前自愿报名,报名需持毕业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2张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到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东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处”报名,并提交填写好的《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四、招募考试
笔试时间为7月18日上午,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生可于7月18日前登录“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通知通告”栏查询考试具体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安排通知,并记住自己的准考证号。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公布考生成绩及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成绩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根据岗位需求目录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考生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专业对口者优先录用,学历较高者优先录用,服务地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者优先录用,特困生优先录用。
有以上相关情况的考生,请务必在报名时,同时递交齐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招募体检
依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82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13号)等文件要求组织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见“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通知。
七、人员确定
审核体检合格人员后,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核准。
八、招募培训
培训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具体培训时间地点见“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通知。培训结束时,志愿者与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署《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
九、其他事项
(一)如服务岗位出现空缺,从报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递补调剂。
(二)“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实施工作的每个环节进程都以“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联系-
本方案由衡水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沧州市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募公告(80人)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8号),为做好我市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额、对象及服务期限。
1、招募数额。年全省招募名,省批准我市招募80名。
2、招募对象。我省生源届、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3、服务部门。详见《沧州市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4、服务期限。2年,期满后自主择业。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实行网上报名。符合岗位需求、身体健康的河北省生源、届高校毕业生,于7月13日下午5:30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填好后的《沧州市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信息表》(excel格式)(附件2)发至邮箱czbysjyzd
. 7月15日通过《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考场安排及相关事项。三、选拔招募。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7月18日上午9:00-10:40在沧州技师学院进行。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和岗位数确定初选名单,考试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属地生、专业对口、高学历、特困生”优先原则确定人选。
7月19日通过《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初选人员名单。
医院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初选合格名单报省,经省审核批准后确定最终人选。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统一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有关待遇
省厅按照每人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志愿者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服务期间,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元、本科生元、专科生元,由省厅直接发放。并为其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手续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办理。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五、培训上岗
志愿者上岗之前需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培训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和要求进行,培训结束后,志愿者与服务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
附件1:年沧州市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岗位需求目录.doc
附件2:沧州市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信息表.doc
邯郸市年“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公告(80人)
一、招募报名
1、招募对象:我省生源的届、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两年。
2、招募数量:80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
3、报名时间:年7月11日—7月15日。
4、报名方式:携带《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到我局(人民东路号邯郸银行大楼中八楼便民大厅)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
二、招募考试
1、考试时间:年7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0:30。
2、考试地点:详见《邯郸市年“三支一扶”招募考试准考证》。
3、打印证件:审核报名通过的考生将于7月21日到我局网站( 4、此次考试成绩拟于本月25日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 5、依据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招募。如果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的“四优先”原则择优招募,确定拟招募人员。
三、其它事项
1、对于招募出现空岗的情况,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空岗补充:
1)、补充人员要求:未确定为拟招募的考生;
2)、补充岗位要求:对考生报考的岗位和空岗所要求专业和学历相同的岗位进行补充;
3)、补充顺序要求: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先后顺序进行自愿补充,成绩并列的按照“四优先”原则确定先后顺序。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考生如有不清楚的事项,可拨打进行咨询。
附件1:邯郸市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xls
定州市年度“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5名)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8号)要求,现开展我市年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方法进行招募。
二、招募数量、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数量:年我市共招募“三支一扶”志愿者5名。
(二)招募对象:河北省生源届、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其他说明
(一)岗位介绍。服务部门主要是乡镇中小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扶贫机构、农村文化服务机构、乡镇(流域)水利站(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等。服务期2年。(见附件1)
(二)相关待遇。三支一扶计划属志愿性质,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按照每人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志愿者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服务期间,发给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元、本科生元、专科生元,并为其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手续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服务期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乡镇,参加服务所在乡镇的党团组织生活。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档案统一转至定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优惠政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可按规定比例定向招录“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服务期满就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愿意参加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经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聘,在笔试成绩中增加5分。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和时间。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需携带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⑤《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⑥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4张。
报名资料下载网址:定州人社网( 报名地点: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房间)
报名时间:年7月11日——年7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
(二)领取准考证
完成现场报名的考生,于7月15日8:30至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定州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年7月16日9:00―11:00,共分钟,考试地点、场次、具体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参考行政能力测验,一张试卷,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
(四)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年7月17日左右。
(五)公示
笔试结束后,拟招募人员名单在定州市人社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依照总成绩,分岗位按照招募名额与参加体检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体检由保定市“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递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应聘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的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1、公示期间,经举报核实不具备聘用资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体检、培训、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募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募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举报电话
市人社局79
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
市农业局
市监察局
邢台市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95名)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1、河北生源年和年毕业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2、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工作;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过处分。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7月9日至7月13日。
2、报名地点:邢台市桥西区钢铁北路号,邢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所有报考人员直接到窗口现场报名。
3、报名携带材料:2张近期免冠1寸彩照、身份证、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原件。报名时填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7月16日上午9:30至11:00。
2、考试地点:邢台市第六中学。 3、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共一张试卷。
4、报名人员7月15日可登陆“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四、录用办法
根据填报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序1:1录用,成绩相同按“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的原则录取,考试成绩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公示拟选定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由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拟选定人员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待遇
1、在岗待遇:按照每人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志愿者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服务期间,发给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元、本科生元、专科生元,并为其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档案统一由邢台市人才市场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2、期满待遇: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愿意参加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经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聘,在笔试成绩中增加5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证书》。服务期满后,原则上不续聘。
附件1::邢台市年三支一扶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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