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年终结账工作的通知
一、公积金前台业务
自年12月25日-29日,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业务。
二、公积金贷款业务
自年12月25日-29日,停止办理贷款放款业务、贷款柜台还款业务。
特此通知。
注:1、可办理公积金提取资料提交业务、贷款资料面签业务;
2、缴存交转账支票的单位,一般4-5天后可到中心办理缴存业务;
3、为减少未达账项的发生,所有缴存单位每月25日后不要进行转账业务,请各单位务必提前安排工作。(咨询)
转载请注明:http://www.xinjizx.com/xjscz/2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