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辛集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规范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到我市招生的公告》。
公告指出,年外地市民办普通高中到我市招生,须由其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汇总招生计划后,6月30日前向辛集市教育局提出招生申请,经辛集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并在中考成绩公布后,按照我市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招生计划、报考志愿进行招生。未经批准的外地学校一律不得在我市进行招生。违规招生的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向辛集教育局备案招生计划的,辛集市教育局将不予认可,并不予办理初中学籍档案转移手续。
公告希望我市广大学生家长理性对待子女入学,选择真正适合学生的学校,不要盲目跟风择校,以免因违反招生政策影响正常升学。
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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