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明白纸
一、整治重点
(一)重点范围
各乡镇(区)、市直各部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执法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和基层站所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垂直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
(二)重点问题
1.以权谋私问题。重点整治在扶贫资金、惠农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克扣侵占;在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在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和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务、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2.处事不公问题。重点整治在救济补助。社会保障、项目扶持和物资分配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
3.作风不实问题。重点整治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工作推诿扯皮、应付了事等问题。
4.滥用职权问题。重点整治行政执法和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执法不公、滥用职权,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等问题。
二、时间步骤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段动员部署(5月初)。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5月至7月底)。
第三阶段:集中查处(7月至9月)。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0月至11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在7月份主动自查自纠的问题要从轻处理,对超过自查自纠期限而被集中清理出来的问题要依纪依规从严查处,真正体现“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并通过举报箱、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
三、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箱:辛集市建设东街号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大厅
辛集市市府街1号市委综合楼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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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邮政信箱:辛集市建设东街号
辛集市邮政信箱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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